:您好,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因为学生不听话,体罚学生,用小竹棍和板凳腿打学生屁股了,未构成轻伤,由于学生家长报警,现在派出所要将我拘留,我认错态度诚恳且道歉多次,我这个行为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可以依据?
回答数:983
您好,未构成轻伤的情况不承担刑事责任,一般警察会进行调解,道歉得到被害人谅解即可,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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