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的嫂子35年前死在养老院,死者有个女儿,经死者女儿的要求,叫我父母把死者从养老院带回家安葬,死者的所有财产都是安葬人所有,并且死者的田土使用权已经填写在我父母的田土使用权本子上,死者的女儿现在还有权要回死者的田土吗?死者的田土应该归谁所有
2025-02-04 16:42您的问题涉及继承和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和父母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关于您提到的“死者女儿”是否有权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属于死者生前所有的家庭成员。但是,具体到您提及的情况,如果您父母已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死者的女儿,并且死者的女儿同意并接受了该土地使用权,那么她可能有权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至于死者遗产的具体分配,这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