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的平房属于宅基地,爷爷留给我爸爸的,但是没有书面的证明。房子是我父母盖的,二十几年来也一直是我家在住,但是一直没有办房产证土地证,现在要办证件了,姑姑过来想分走三分之一,请问这合理吗?真的很郁闷,不知道怎么办好,拜托指点一下!
2024-11-17 23:5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非所有权。因此,您父亲所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属于您的母亲。 关于您提到的房屋,如果没有合法手续,即使长期居住使用,也不一定能够主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房屋系由您或您的父母建造,则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对于姑姑想要分走三分之二的问题,建议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