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怀孕,去正规医院正常药流。 三个月后,身体出现状况,肚子疼痛很厉害,继续去该正规医院,让办理住院。在决定做手术前已经产生了各种费用,手术时又加了一项签字,告知 若这次住院同上次妊娠有关 所有住院费用自费。手术完后,说是要化验等结果,等了两天半,化验结果为 上次药流没有流干净。 意为 本次住院所有费用不给报销,全部自费。 请问 这样的住院情况 是所有费用 社保 都不报销吗?
回答数:562
您好,这种情况不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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