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最新赔偿的文件
2020-12-12 15:28您好,参考如下:老工伤只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追加赔偿。 老工伤,是指即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也有的省市把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伤划归于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按各地规定,不能按现行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符合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现行法律规定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部分省市规定可以享受,部分省市规定不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