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口子离婚时孩子才三岁,一直奶奶带大的。现在孩子都13岁了,今年的5月30号孩子的奶奶去世了。现如今孩子的叔叔监管!孩子的父亲得精神病住2年院,现在正恢复期?孩子她爷爷已卧床不起近四年了?请问:孩子的母亲该多少抚养费?这么多年一次都没给过?抚养费如何界定?谢谢
2017-11-28 21:21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