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但是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电话也不接,男方如果要像法院起诉?是要去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当时判离婚的法院起诉?
28天前在离婚案件中,一方不愿意与另一方见面或接听电话可能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他可以考虑向原判决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女方拒绝见面和接听电话,男方可以将这个情况作为理由之一,向原判决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原判决,并要求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重新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诉讼前,男方应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录音、视频等,以支持其申请。此外,他也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诉讼程序规定,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 总之,如果男方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来解决这种情况,他应该首先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然后按照这些程序提交适当的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处理他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