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要好邻居,说他弟在外发展混的很不错,现需资金周转下,如需要提前一个月说不会误事。那是2014年2月28月带他弟来我这一同去农行取了十万。我说还是叫你弟立个字据,当是出于朋友面子就没写哥为担保,现在他弟一走五年不见面,他哥也不担担子了-说你去起诉告我,我只带我弟来借了钱他不在找我也没办法,有借条,借条上没有还款时间
2025-12-29 05: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弟弟共同向银行借款,并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您的弟弟已经离开您多年且不再联系,而您认为他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过度诉讼或采取极端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您先收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等细节,同时保留与借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其是否愿意履行债务并达成调解协议。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其他因素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