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判决驳回,判决驳回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2020-12-18 10: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参考如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2020-12-18 10:22:0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077今日律师解答 45049

相关推荐
三方伤残鉴定需要谁出钱 1回答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上婚内无共同财产 1回答
用购房合同在公积金贷款后,给售楼部没交全,对方说我是诈骗 1回答
你好 本人有问题需要咨询 请问在线吗 1回答
诈骗罪立案标准,如在立案前全额退还脏款还会有刑事责任吗 1回答
男方单位福利房离婚后协议给女方男方单位拒绝给女方办理怎么办理产权问题单位 1回答
公告离婚一次离了、还用第二次公告吗 1回答
我是司机,拉了中介物流介绍的货。从泸州到广西。但是中介物流故意拖欠运费。该怎么办。 1回答
快递寄掉了找不到了怎么办 很重要的遗产公证件 1回答
本人这个月23号离职到期,厂里19号也就是周六调班算30号的班,我必须去上吗?如果不去算旷工吗 1回答
微伤与轻微伤的区别是什么? 1回答
与前任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离婚后女方要求男方给予赔偿,去律师事务所公正给予赔偿几万,律师在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婚姻的条件下公正赔偿属于违法吗,公正的文件有效吗 1回答
80岁老人被撞受伤到医院24小时死了怎么赔了 1回答
信用卡逾期谅解书怎么写 1回答
交通事故医药费全全是肇事者付,伤者出院应该保留那些凭证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