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到一些纠纷需要咨询。 关于拆迁引起的青苗补偿款,兄弟两家早已分家,哥哥一家有四口人均有地 ,弟弟一家三口人加老父亲也是四口人均有地,已经分家多年均相安无事,现在拆迁了,占地补偿款下来了(附属物补偿款不是卖地钱)哥哥要问弟弟要老父亲的那一份补偿款,合法吗?
2025-07-10 22:52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各户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分配。如果您的兄弟们在分家时没有约定或明确表示放弃对土地的使用权,则他们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对于您提到的老父亲那一份补偿款,如果他确实占用了土地,那么他的份额应该包括在他兄弟们的补偿款中。然而,如果他并没有占用土地,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了赔偿,比如房屋或其他财产,那么这部分不属于拆迁补偿范围内的款项,应由其自行处理。 建议您与兄弟们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未来处理类似问题时,请务必仔细审查相关协议,以免将来产生争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