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段时间在北京樱花园的公寓租了一个房子.每个月十八号交房租.我们上个月十八号交了房租之后到27号左右的时候整个公寓就被贴上了封条.电也断了.我们没有办法就回家了.然后刚才房东给我们退钱的时候只是退了押金.房租一分钱也没给.他说是我们先搬走的所以押金不能退. 但是我们合同上写的是:如果遇见政府或不可抗拒的事情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这样房租其实就可以退了吧.因为我们双方都没有违约.但是他后来又说封条已经解开了.公寓可以住人了.但是我们已经搬走了.房租是不能退的. 合同是在政府贴上封条的时候就已经终止了吗? 封条封了之后解开可以住人吗? 我的房租还能要回来吗???
2017-12-03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