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员,妻子在绣品厂干设计,妻子对我生活漠不关心,不闻不问!我们之间经常为一些锁事吵架!如果我提出离婚起诉,孩子归女方扶养,我给抚养费,如果在这期间孩子生病,我需不需要额外再支付孩子的医疗费?如果需要给医疗费,给多少比例?
2025-12-25 18:45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打算与您的妻子离婚,并且有孩子,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的问题,建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或通过法院调解解决。同时,在考虑任何可能的额外医疗费用时,请务必详细记录所有相关费用并确保证据充分。 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情况,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用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如果您的孩子生病,您确实需要额外支付医疗费用,那么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这方面的具体金额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以确保公平合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