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离婚四个月了,离婚的时候协议上房贷一人一半的,等孩子18周岁写孩子名字。可是现在前夫有人了,我不想付房贷了。可以吗
2026-03-29 12:4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产时,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在您与前夫离婚后,若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份额为一人一半,并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另一半偿还房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与前夫之间存在其他纠纷或争议,如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可能会影响您是否能够要求对方支付房贷。建议您详细阅读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