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50岁男子借谈恋爱为名 骗女方是做金店的,多次各种承诺,借口开酒店需要资金周转,和跟朋友搞工程要押金,在女方手里分两次借走1.6万现金,并押了一副男士金项链和男士金戒指一枚在女方手里,后女方发现男的假话连篇,问其要借的钱,男的借口回去拿钱一去不返,这种情况女方能去派出所报案算经济诈骗吗?公安局会立案吗?钱能否追回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女方可能涉嫌遭遇了诈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确实没有归还借款,且存在欺诈行为,那么警方可能会立案调查并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追回被骗款项。 建议女方尽快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警方能够更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最终是否能追回被骗款项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的大小、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警方是否成功追回被告人的财产等。因此,建议女方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