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女方多次借款维持两人生活,并持有给男方转账记录,后来发现男方有过一段婚姻,男方说跟前妻已经分开了,当时是没有办酒席也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像这种情况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女方来说
2018-01-02 20:3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