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2021-01-19 20: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021-01-19 20:30: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530今日律师解答 49583

相关推荐
高速交警不出现场只听一方所述就定了责任对吗 1回答
被举报人的名字写错了有用吗 1回答
你好,我要举报疫情期间整无事酒 1回答
委托律师查户籍多少钱 1回答
村官无能还我土地算犯法吗? 1回答
我今天申请办理一个农村合作社 6户农业户口申请的 我是法定代表人 执照拿回来需要自己报税 我办理这个是为了以后占地使用 请问这个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吗?我需要注意什么? 1回答
居家隔离的人员私自商铺私自营业会收到什么处罚 1回答
欠钱不还的问题我想了解一下 1回答
做出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吗? 1回答
老板不按时发工资,该怎么解决 1回答
伤残鉴定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1回答
数罪并罚能不能判缓刑 1回答
因山田界址纠纷,六年中一审有生效的判决三份怎么办 1回答
如果给个人做事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 1回答
在分期乐欠款让后就被拘留了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