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9月6日结婚,婚后男方来茶叶店,我家支持十五万左右无欠条,婚姻期间没有同居,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茶叶店盈利情况从不透露,有银行债务,有可能是负资产,我现在想离婚,能不能要回这十五万
2024-08-08 03:4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的结束以及与之相关的财产分割。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处理财产分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分配和各自个人财产的处置。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具体的事实细节(如茶叶店的具体经营状况、是否为共同财产等),无法准确判断该十五万元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或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该款项被认定为非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认为该十五万元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需要进行分割,建议您通过协商或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最终决定将该款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份额。同时,考虑到财务上的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地计算和分配这些款项,以确保公平合理的分割结果。 总之,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