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罪为什么不在当省办案要去别的省啊

2019-07-31 10: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1、涉及到案件管辖权的问题,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19-07-31 10:15:4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795今日律师解答 52227

相关推荐
手机微信号码用户都不是被执行人的名字可以作为拒绝执行罪定吗 1回答
房产互换纠纷适用于法律 1回答
如何投诉快递代收点? 1回答
法院民事起诉法院要求提供被告地址 1回答
住在将军花园,要到哪里起诉离婚 1回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南京关于违停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把车停在车位那边,不过是黄框内,中间没有网格线,而且旁边没有禁停标志我只停了两分钟买了东西就走了被拍,请问交管部门对于违停到底有没有相关条纹 1回答
网上货款还不上会连累亲属吗 1回答
纪委处罚过重 可以请律师吗 1回答
陌生人伤害未成年算犯法吗 1回答
不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处罚 1回答
你好,上个月我租了个房子,中介跟我说8.1号房子才能腾房子,因为想立马住,她们就我找个零时住处,昨天才过去看我租的房子,和他嘴里说的严重不符合,环境特别差,房子很脏乱差,我之前有说过看房子,她就找理由不带我去过看,我现在房租也交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据劳动法规定一般工作时间为八个小时,有没有什么厂是特殊情况(例如食品厂) 1回答
仲裁与诉讼时间周期区别 1回答
当面律师咨询费多少钱 1回答
虚假诉讼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