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4年买一套房子是自己名字,后来2017年我把房子卖掉了,换了一套大一点房子。刚好遇到国家政策说二套房贷款利息高甚至还贷款不到,后来只有写成我儿子名字。当时他才21岁才工作,又是首套房,然后用他名字贷款。我们父母自己四年之内把贷款还清了,他一分钱都没出,现在我儿子己经结婚儿子,媳妇,都不孝顺,请问我能收回我房子吗,房子和媳妇有没有关系。谢谢你
2025-07-29 11:0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购买的房屋属于您个人所有,并且在出售后将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贷款由您儿子使用并偿还,那么该贷款与您无关。 然而,关于是否能够收回房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和您的儿子之间的协议条款。建议您联系当地房地产经纪人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有关此情况的具体法律情况和可能的结果。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请注意,任何法律行动都需要慎重考虑,包括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