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结婚7年,因为感觉无爱,想要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爸妈的,拆迁赔得两套房子。本身两人并无积蓄。请问那赔的两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2024-07-07 19:3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拆迁赔偿的两套房子是在您和您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它们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有其他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这两套房子是您丈夫父母名下的财产,并且拆迁补偿是基于他们对房产的所有权,那么这两套房子可能不直接属于您和您丈夫的共同财产。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房产登记情况来确定。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