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我们是9月份定的婚,10月份拿的结婚证,当时定婚的时候是给了12W彩礼,女方8W,女方父母一人1W,还有他哥哥,爷爷,等等等…现准备12月份办酒席,他父母提出要11W,女方6W,女方父母一人2W,困因这个事情弄的双方都不高兴,如果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回来嘛…?
2021-01-02 10:32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进行退回或返还。 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