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邻居原来共同走的胡同巷子,我没有走那个门,在巷子里留下一抽肥的口子,邻居不让我在哪里停车抽肥,他说在他大门口了,虽说只有我两家走的巷子,那毕竟是公用的。他这样做合理吗?谢谢指点
2025-04-30 03:53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所有人共同拥有的公共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如果你没有经过他人同意而在其家门口附近停放车辆,可能会被视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应尽量保持友好和平相处的态度,尊重彼此的权利和需求。如果这个问题持续存在并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建议你与邻居进行沟通协商,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社区管理部门或调解机构寻求帮助,以解决争议。同时,注意保留有关停车的相关证据,以便日后需要时作为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