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齐齐哈尔讷河市拉哈镇的,现在我们这要拆迁,政府要征收我们的个人房产,我家是砖房铁瓦盖的,每平米给1780元,仓房每平米500元,屋里地面瓷砖还不给算钱!再有就是每家的宅基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在不在补偿的范围内!
2024-09-02 12:5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征地时,必须先进行征地审批,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其次,对于房屋补偿,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房屋符合相关建设标准且面积较小,则可能会给予较低的补偿;反之,如果房屋不符合建设标准或面积较大,则可能给予较高的补偿。 再次,关于宅基地的问题,是否属于补偿范围需要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您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