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被歧视可以得到赔偿
回答数:543
一般没有,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部门主管歧视劳动者,是一个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只是简单的看不起,也有可能有违反劳动法规的具体行为。歧视并非劳动者解除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但因为歧视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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