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女儿有套房产。是2010年买的。我是2006年离婚的。我是我女儿的监护人。现在她十四周岁。这房产让我拿到朋友那抵押了。我的朋友现在去法院起诉我。我女儿的房子法院能判给我朋友吗?
2025-02-09 05:41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人(如您的女儿)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其财产由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管理,并且未经特别授权,不得转让给他人。然而,如果您的女儿已经成年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不受上述限制。 在您女儿成年后,如果她同意将该房产转让给第三方,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转让行为应当经过她的同意,并且在转让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房产买卖合同等。因此,建议您和您的女儿详细讨论并明确约定转让条件及手续流程,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如果您担心您的女儿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便更好地处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