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11月在西安买的房,房子是用我的户口买的,也是用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26万,贷款28万。我应该怎么办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13年结婚到现在,装修房子,买房我给了他六万,这钱能要回来吗?
1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对于房产分割的意见和态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以一方名义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 夫妻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您认为您有权利要求分割这些财产中的部分份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并要求对方赔偿因购房过程中给您带来的损失(如装修费、税费等)。 在此提醒您,具体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具体情况来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