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11月6号买了一部手机2699元,手机是分期付款方式,首付350元,月付187元,分24期,目前我已还款15期了,待还款9期。意思是说我还完了本金我还要多还1870多元钱利息给他们,请他们这种属于爆利放款或高利贷行为吗?他们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国家标准?我能否投诉他们或停止还款呢?
2025-05-27 20:48您的问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如果您认为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并希望获得退款,您可以向商家提出退款请求。 关于利息的问题,如果您的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利率,那么该利率应符合当地监管机构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商家可能会涉嫌违法收取高额利息。建议您查看贷款合同中的详细条款,以了解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和标准。 至于投诉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诉,例如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争议,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法律指导,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采取行动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