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方失踪离婚应怎么赔偿

2019-09-01 23:1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3、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一方宣告失踪的时候,其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

2019-09-01 23:18: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25今日律师解答 45530

相关推荐
做陪酒小姐不卖淫被抓怎么处罚 1回答
做贷款没给合作商返点会不会被起诉 1回答
假如打官司起诉方可以通过派出所索取被起诉人的身份证信息吗? 1回答
你好我可以咨询一下么 1回答
突然资本运作不想做了,交了钱可以退吗? 1回答
撞死人大约赔偿多少万 1回答
老赖如果名下有财产,但是拒不执行,而且还屡次违规找黄牛乘坐飞机,是什么罪,能判多久 1回答
学校进行军事化管理,说寝室楼梯什么东西都不能放,如果放的话就丢掉,是不是侵犯我们的权益了 1回答
我和他二婚在一起两年了没登记他自己买的楼房,没登记买的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男方起诉离婚说女方长期住在娘家,女方该如何应对 1回答
我学习西点2年,当时学校说给毕业证,学完后,学校又说办不了毕业证,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1回答
被遗弃丈夫死亡,妻子能否得到抚恤金 1回答
别人欠我钱没有对方手机号码也没用省份证号码只有转账记录报警有用吗 1回答
2017年四月六号跟前夫离婚一年半他跟现任孩子都有了2019年九月份生的结婚证也有了算重婚罪吗 1回答
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