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离婚了,带了公证书回来大陆,可以在大陆办离婚?
2025-06-16 14:37根据大陆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台湾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持有该地的离婚公证书回国后想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您需要向您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中国大陆目前没有直接接受台湾地区公证书的情况。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认证机构将台湾地区的离婚公证书转换为国内可识别的文件格式,然后提交给相关机关进行审查和批准。这通常涉及到一定的费用和程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方而异。 请务必仔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婚姻登记规定,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