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8:05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农民工进城打工让人骗了!签了一份合同!工程期为60日,暂定于自2017年7月6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工程没安装大安镇化粪池,化粪池300到400个每个315元,甲方为工地承包方是我们,现在签完合同了,问我们要钱,不给钱就找我们麻烦,我已经没法在干了,但是合同上写明了违约责任,合同上写明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想问问您,我现在干不下去这个活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了
2024-11-20 07:31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表达对您的遭遇深感同情。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重要的是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措施来保护自己。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如果合同中确实存在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例如,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那么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如果合同中还明确了其他关于违约行为的责任条款,比如延迟交付或质量不合格等,则您也有权按照这些条款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立即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可能协助您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争议。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