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8年7月9日入职这家公司,今年19年8月,公司安排我调职去外地,我不接受,然后只能离职,这样的话,我能得到多少的补偿款,然后对于交接工作的时间有没有法律规定是多长时间?谢谢~

2019-08-0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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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给劳动者调动工作岗位,并且降低了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2019-08-08 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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