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垫付三十五买房,剩余20万贷款买的,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回答数:977
第一,如果女方证明房子是在婚前买的,那么这个不属于婚前共有财产,不管什么时候离婚,都不是共有财产; 第二,如果离婚,男方对房产不能要求分割,但可要求返还为房子支付的房贷,比如,在他们结婚期间共支付房贷10万元,则,其中有5万元是属于女方共有的,这部分财产女方可以分割,但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53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60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