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留地使用权归谁.政 府强行按每亩4万9千元收回.而我是没房户,付合申请建房户,政府却按排要求本人在原这块地址〈自留地〉上建房.但必 需交纳百分之八十每户十六万元的费用(1OO平米面积).请律师给我觧答.这样是否合理,怎样才能保障我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伤害.谢谢了.
5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土地使用的规定。根据该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行使。 其次,您的情况涉及到征收和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政府进行征地拆迁时,应当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并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予以妥善安置。如果政府强制收回您的自留地并要求您按照规定条件建设房屋,那么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不合理或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和补偿。 诉讼。如果政府的行为已经导致了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民事诉讼。 寻求帮助。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辩护。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收集证据,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