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儿领结婚证之前给了女方十四万元,他们结了婚过了三个月就分居了,到了一年女方要求办了离婚,我想要回彩礼十四万元,是否可以。
2024-07-19 16:5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彩礼的退还条件是基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未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则彩礼不应退还。因此,在您与女方结婚后不久即发生分居的情况,并且至今仍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您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不过,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此外,即使最终无法获得全额退款,返还部分金额也是有可能的,具体数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