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湖北人,于2015年在重庆市酉阳丁市法庭判处离婚,现在想再婚,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2025-01-03 05:3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因此,在没有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很难确定您所提到的情况是否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相关机构咨询。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机构,获取有关信息,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