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了一次劳动局还不批辞工怎么样

2019-08-21 09:5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如果在试用期之内应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如果一时找不到新的工作 领不到失业金。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019-08-21 09:57:3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548今日律师解答 49759

相关推荐
被老公兄弟强奸怎么办 1回答
电瓶车把撞成植物人没钱赔怎么办 1回答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笔录能不能委托他人签字 1回答
工商银行反洗钱锁卡违法吗 1回答
今天走大街上拿着几个气球 1回答
车辆抵押被拖走单方面结束合同 1回答
有家爆的父亲可以起诉吗 1回答
能卖的资产全部卖光还债还是欠好多债务根本无法偿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之前改过名字,我现在还能改回以前的名字吗? 1回答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对方给我转账1000,我给对方打收条写的是收现金1000怎么办会不会有问jd 1回答
我前夫的爸爸用着我的名字的一张储蓄卡,里面所有的交易记录都是围绕他产生的,现在由于一些经济问题人家起诉了他,也起诉了我,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1回答
诈骗3000元可以立案吗 1回答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