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福利院要赞助费 合法吗?
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可以接受个人捐赠、企业捐赠和政府捐赠。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公益慈善服务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赞助费。因此,如果浙江省丽水市福利院希望获得一定的赞助费用于改善其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筹集资金,不应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公益慈善服务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赞助费。同时,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公益慈善服务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赞助费,均应视为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