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0年前我家把农村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去年我们这里拆迁,当时我家去相关部门咨询过能不能争取人口安置费,因为外乡人户口不在这他们争取不到这笔群,我们就想争取一下,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因为买卖时间太长,我们争取不了,而且我家现在的住房在下一期工程拆迁范围内,如果我们这次争取了可能会影响现在这套住房的赔偿,所以我们就没有再争取了。但是今天政府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我家说不能直接赔钱给买方那家,要让我家出面提供资料政府把钱赔给我家再由我家转给买方那家,我家觉得奇怪的是买方那家说的他们只要求政府赔一套价值40来万的住房,而我家有六口人,如果以我家的名义赔偿至少要赔140万左右,但政府都似乎不同意直接赔给那家反
2025-04-23 04:0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家的宅基地是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并用于建造房屋的,那么您有权要求补偿和安置。即使是在土地买卖后,您仍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仔细评估政府提出的方案,并确保它符合法律法规。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