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后,报警没报险,几个月后对方起诉保险公司拒赔吗? 18年1月1日,当时发生事故时我认为对方通过十字路口闯信号灯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可是到事故处理大队认定我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书上我也没签字,事情过去几个月后对方到法院起诉,由于当时有争议没有报保险,保险公司是否能理赔?对方要求理赔金额不合理怎么办?
2025-10-01 0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并且您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您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提供给法院参考。 至于对方提出的索赔金额过高,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合法的索赔请求,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协商和谈判,以期达成更有利于自己的协议。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于将来可能需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