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要麻烦您了 我想问一下 我爸爸在8月份从总承包方承包了一个2500平方的彩钢房工厂的活 也就是我爸爸成为第二个承包方 就是施工方 这期间在爸爸的手下干活的几个工人有一些工资 一共是39000元工资 给了他们20000的钱 还剩19000的钱没有能给 因为一些情况爸爸现在在医院昏迷状态 而不能把其他的工钱给工人们结账 现在因为爸爸特殊情况 总承包方不愿意先给工人们一点钱 其他的我们 在想办法的 我们也在想办法 但还是没有能给他们钱 所以这几天工人打电话说 如果再不给他们答复的话 就把我们告到法庭说 我们敲诈了他们 想问一下 他们能这样告到法庭吗
2017-12-0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