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个事,婚姻期间我以个人名义借贷一部分资金用于我老公投资做生意,但是现在他不认了,需要我给他提供款项的去处,可是好多他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我的债主可以作为证人,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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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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