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描述有勿更正一下于2015年9月26日在联通营业厅以合约机的方式购入一台苹果6s手机,16年9月发生故障,进入苹果售后维修,与10月份更换了一块主板,发现维修后话筒音量异常,与苹果售后协商当天即又返厂维修,与11月维修完成后拿到手机,1月份手机出现高电量自动关机和信号异常问题再次去维修,苹果售后以手机存在非官方改动后壳非原装为由拒保,随后联系315介入,苹果要我与当时的销售方联通协商进行保修,阅读了三包法相关规定,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手机,可以向销售方更换全新主机。但现在我对于三包存在不解的是,维修后的保修期算不算三包期限
2024-08-30 00:4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您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遭遇了质量问题,您可以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权利。同时,如果您的手机出现了需要维修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关于您的问题,您已经与苹果售后进行了多次沟通,并且维修两次仍未解决问题,这表明您的手机可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与苹果售后协商,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将此情况反馈给苹果公司的客服部门,请求他们的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投诉过程中,您应该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发票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苹果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最新的维修政策和服务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