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离婚五年了,当时协议房子归他,两个小孩归我并且不给抚养费,为了过安静日子我同意离婚了,五年没联系了,现在小孩得了眼睛细胞瘤他不出治疗费,房子也不给我,我没经济给孩子治病,想卖房给孩子治病,现在只有身份证号,知道他人在惠州不知道详细地址,知道他手机号已经拉黑我了,我打不通了,,请问我该怎么要回医疗费呢
2024-12-28 11:53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如通过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并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调解,以达成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尽快就医并寻求专业的意见,以便及时治疗孩子的眼睛细胞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