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借钱给我朋友8000元,这人是我之前的男朋友,但是是在我们分手很长时间借给他的,他承诺在过2015年过年前还我,但是并没有还我,2016年5月份开始打电话,发QQ消息叫他还我,但是我电话打不通,QQ消息不回复,在多次索求未果的时候,在2017年3月我回到重庆到他家里讨要未果,并被他轰出家门。后面我打电话叫我现任男友一起去,第三天去他家,也是讨要无果,最终以写了一个欠条承诺在2017年5月前归还,但是还是到目前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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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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