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第一个男朋友也是现在的老公。我们一起七年了。我最近发现他和一个女孩发什么信息说“婆娘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回来再说好不”这样。我接受不了这种事。我和他在一起太累。对我都从来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我每每想起就傻笑。我想离婚了。可是在他名下什么都没有。连我们结婚的房子都是他找钱来建在原有的老房子上的。所有房产证只有下面的老房子有 而且是他妈妈的名字。如果他家被占用了赔的钱 我再离婚能不能分。我真的好不甘心。难道就这样了。
2017-01-23 12:27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