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年时我还在上大学分期了两台手机 由于学生资金不足 后续也没还了也没提醒 直到16年7月刚毕业分期发微信告诉我需要全额还款1.3w,我当时很无措,已经涨了很多利息了,就提出分期还款,对方不同意,就没有下文了,如今接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电话催还款,现在涨到1.8w了,一年涨了五千手续费也没个提醒
2017-11-25 10:28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