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下,公司给劳务公司发工资需要扣税嘛

2019-07-03 20:5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上例中用工单位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属于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企业支付给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无论是通过劳务公司支付部分还是直接支付部分,都可以在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后,将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根据第15号公告,该部分工资、薪金支出,是可以作为用工单位福利费等税前扣除的基数。

2019-07-03 20:54:4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34今日律师解答 50625

相关推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不是属于经济犯罪案件范畴 1回答
买卖pos机是否违法 1回答
低层其中一业主对加装电梯事宜征求时表示不参与不签名味着弃权么 1回答
改名字需要学校证明吗 1回答
从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赞了肆千元工资,诈骗罪怎么判 1回答
欠钱不还,打了官司还不还,现在人找不到了,找什么部门比较好 1回答
贩毒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 1回答
父亲给女儿生活费,女儿由祖父母抚养,那么祖父母能继承孙女死后的遗产么 1回答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弊端 1回答
邮件匿名诽谤怎么处理 1回答
你好,我因为个人原因,有几个网贷逾期,现在信用社有五万块钱贷款也逾期了还不上,后果会怎样,对孩子直接的影响是什么? 1回答
酒精含量180算酒驾吗 1回答
我交通违法7个月交警都不给我处理怎么办 1回答
律师好!请问我在12年购买的商品房,已收取三通费,我现在可以要求退换吗?谢谢! 1回答
合同上只写了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样的合同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