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弟结婚3年多,育有一子3岁了,两人3年来聚少离多,感情破裂,女方没工作,婚前父母为弟在昆山付首付款购得一80平房屋,弟自行每月付贷款,弟每月工资4000,房贷30年每月约2000房贷,没什么存款,女方一直带孩子在南京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3年中多次商讨2人一起生活女方都不同意,现在2人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2018-01-09 07:26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