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6年11月10租了一辆新款捷达型出租车,合同签订期到2017年10月10为期,11个月,合同规定不得转租,如有一方违约,违约金是年租金的10%,现在是3月份,我们想在10号提前解约,因为家里突发情况需要退租,车主却说出了违约金还让我们赔偿从现在起到10月份每月租金产生的差额,因为当时租的时候租金正高,而现在处于平淡期,每月差额大概500元,到10月份还有7个月的时间,差额部分车主让我们赔偿加上违约金,一共两比款项,合同并没有表明差额部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这样车主要求我们是否合理?
2017-03-07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