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孩子六岁,男方是安徽人,常住地常州,我是江苏常州人,小孩现在上中班,小孩的户口在江苏常州,从小跟着姥姥生活, 本来跟男方协议好了孩子归我,他也签字了,结果去民政局时候他又反悔了,现在想起诉离婚。我想要溧阳市的律师
2024-06-26 07:4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男方已经达成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但男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反悔。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您可以提交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作为证据,证明男方曾同意孩子归您抚养。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孩子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判决。 其次,由于孩子的户口在江苏常州,且一直在常州生活,这有利于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以及孩子与您的感情联系。 最后,您可以在溧阳市寻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争取为您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总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了解详细的诉讼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